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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法律财会影像制作网络科技等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9       来源: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作者:
 


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法律财会影像制作

网络科技等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展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我们拟面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开展法律、财会、影像制作、网络科技等服务工作,以便更好的为社会组织提供精准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目前,我市在民政系统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有1575家,其中社团有103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35家,基金会2家。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长足发展,推促社会进步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日益增强,但社会组织发展缓慢、规模弱小、功用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社会组织普遍需要法律支持和财务指导。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运营,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财务行为,同时满足部分社会组织减少支出的需求,我们与鄂尔多斯律师协会、鄂尔多斯会计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合作,本着“自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法律和会计业务服务。

此外,根据社会组织实际需求,中心为各社会组织提供影像摄录刻碟、设计制作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开通维护等服务。

                          

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16年5月9日                  








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

法律、财会、影像制作、网络科技

服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服务社会组织的职能,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法律、财会、影像制作、网络科技等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原因及主要目标

目前,我市在民政系统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有1500多家,其中市直社会组织有406家,从业人员5387人。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其推促社会进步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日益增强。但是也应看到,我市社会组织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弱小、功用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社会组织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亟需法律支持与财务指导。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运营,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同时满足部分社会组织减少支出的需求,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鄂尔多斯律师协会、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12348法律服务平台、鄂尔多斯会计协会合作,本着“自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法律和财务会计等服务工作。

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法律、财会、影像制作、网络科技服务项目,就是要全力打造一个集培育孵化、能力建设、指导服务、项目支持、资源对接、公益实践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性服务中心,构建“资源对接零障碍、提供服务无条件、公众参与零门槛”的服务平台,为引导和规范全市社会组织而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业务范围

开展法律、财会、影像制作、网络科技服务是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16年的一项主要工作,中心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沟通。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副主任郝秀梅担任,联系电话:8396927。财会服务部负责人马海军,联系电话:13734773338;法律服务部负责人周如红、贺宇,联系电话13304770521、18704776645影像制作和网络科技服务部负责人朱晓伟,联系电话:18504778155

(一)法律服务部

具体开展如下服务工作:

1.为全市社会组织免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主要针对社会组织在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广泛开展社会组织法律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举办法律论坛及法律沙龙活动;

3.全年开展大型普法讲座1—2次;

4.组织开展公益性的法律咨询服务,以法律进社会组织、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形式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在《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报上开设“以案说法”栏目;

6.开展社会组织法律业务义务指导工作;

7.在代理诉讼方面,给予社会组织优惠服务。

(二)财会服务部

具体开展如下服务工作:

1.为全市社会组织提供免费财务咨询服务;

2.为社会组织代理记帐,执行成本价收费,代理记账根据实际情况和账务往来的繁简程度按每月200-500元收取;

3.为社会组织出具审计报告,执行成本价收费。资金50万以下的社会组织按500元收取;资金50万以上的社会组织根据财务状况酌情收取。

4.全年举办1—2次财务培训课程;

5.指导社会组织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三)影像制作和网络科技部

影像制作和网络科技部是中心内设的独立服务机构,具体开展如下服务:

1.为全市各社会组织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留存影像资料,刻录光盘;

2.设计制作门户网站,并负责技术养护和指导更新维护服务。

3.建立和开通微信平台,并负责指导更新维护服务。

三、工作要求

新成立的服务机构是我中心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的一项举措,法律、财会、影像制作、网络科技服务部要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组织的大局出发,强化优质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机构高效有序运转,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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