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市民政局委托,协助做好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初审、档案管理、统计等前期服务工作; 2.受市民政局委托,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管理等服务工作; 3.受市民政局委托,开展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与人员培训工作; 4.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合作和交流工作; 5.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开展社会组织信息宣传工作,办好信息和内刊; 7.建设、维护、管理鄂尔多斯社会组织网; 8.积极倡导、支持、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9.接受市民政局的领导和监督,承办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其他依法可以开展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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