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我市部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法人登记证书截至2014年12月31日到期,需办理换证手续。今年已经完成过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兼职的社会组织可以提前年检并换证;还未完成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兼职工作的社会组织,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兼职人员审批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年检换证所提供材料: 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兼职情况工作总结; 2014年度检查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书; 法人登记证书的正、副本。 办理地点: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CBD-T5-1014) 联系人电话:郝秀莲 13947781390 高永强 13284847798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3日 |
附件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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