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 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王建国 同志们: 经过前一阶段的紧张筹备,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今天正式成立了,这不仅是我市社会建设当中的一件喜事、大事,也是我市社会组织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鄂尔多斯社会组织建设的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谢意!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也是重要的治国方略。为什么这样讲?首先,发展社会组织的意义非常重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家都是“单位人”,生老病死、柴米油盐基本上都由单位来负责安排。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就业的多元化,大多数人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这就需要通过社会组织来为他们提供服务,填补当前社会管理服务的“真空”。其次,发展社会组织是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我国几次机构改革的主题都是简政放权,通过简政放权来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发展社会组织就是“大社会”的具体表现。第三,发展社会组织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社会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是市场化、企业化性质的,是有偿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不仅满足了人们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而且也创造了就业岗位,提高了收入水平,推动了第三产业发展。 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过去的社会管理变为现在的社会治理,要强化社会治理结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三个更加注重”其中之一就是“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我市先后被列为全国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和全国70个“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之一。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从当前来看,我市社会组织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散兵游勇、自由发展的状态,他们的困难和诉求谁来反映,究竟哪个部门来管理,都是空白。这就需要成立专门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把社会组织和中介结构通过这个平台组织起来,反映社会组织的诉求,维护社会组织的权益,加强社会组织的交流,搭建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达到政府、市场、社会三股力量均衡发展,真正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刚才,訾金泉主任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性质、宗旨、近一个阶段工作重点,讲了非常好的意见。我们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中心一帮人身上的奉献精神,可以说中心的成立凝结了他们大量艰苦细致的劳动。下面,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下一步发展,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找准定位,正确履行中心职能。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非营利性、公益性的社会团体,主要职能是为全市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我们一定要始终秉承这个宗旨,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使命,以和谐、奉献、责任、创新为价值理念,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根据章程开展工作,正确履行职能,切实发挥作用。 二要夯实基础,加强中心自身建设。中心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加强自身建设,根据章程规定,尽快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及运作机制,包括资金、人员管理、人才激励等机制,逐步建立起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为全市社会组织做好表率。政府购买服务是我们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心要充分掌握供求信息,认真做好招投标的服务工作。 三要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宣传贯彻好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围绕各类社会组织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协助市委、政府加强调研,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三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社会组织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诉求,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四是尽快搭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理论宣传、活动信息、行业发展状况、先进经验介绍等信息咨询服务;五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全市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六是总结推广我市社会组织的先进经验,引导社会组织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七是协助政府做好职能转移和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准备工作;八是挖掘培育优秀的社会组织领导人才,引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的社会服务组织,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的路子。 总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一个“新生儿”,需要大家给予关照与呵护。市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领导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心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全力支持中心发展和建设,推动我市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快速发展。 最后,祝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越办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