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按照上级要求,我中心在市民政局指导下和委托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按照新的标准规范,对市直社会组织档案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整理。 以往由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量的不足,我市社会组织档案部分存在备案不全、日期有误等问题。此次规范化整理对以上问题逐一进行了查漏补缺,并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认真归档。同时积极推进电子数据库建设,建立了电子档案,有效提高了档案的使用效率。我中心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坚持高标准,落实严要求,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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