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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旗民政局 着力培育品牌社会组织

时间:2016-07-06       来源:      作者:赵子琛
 

为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发挥品牌社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全旗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今年,鄂托克旗民政局在全旗范围内评选10个品牌社会组织,并制定了品牌社会组织评定标准。

标准包括严格按照章程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年检等。评选品牌社会组织将极大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引导他们强化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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