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如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共治、提供公共服务,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界定社会组织党建的功能定位、基本职责等,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需要加强党的领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领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推动事业发展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为此,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格外注重拓展党组织的覆盖面,有效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组织及其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反映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人文关怀和关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严密谋划、多做实功,步步为营,追求长效。 党组织的影响力如何,看看群众口碑、民心所向和社会形象一目了然。然而,一些地方出现了党组织“覆盖”留于纸面的现象,不少就是建台账、造数据,然后顶多挂个牌匾、装修个活动场所,拼凑一堆制度汇编,然后锁紧档案橱了事,平时没有几次活动,没有几个活跃党员,如此“组织覆盖”,掩耳盗铃坏了作风不说,也造成不少资源浪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 立足作用发挥,强化工作覆盖,才能抓住社会组织党建的牛鼻子。只有克服“畏难发愁”的心理,做足宣传教育功夫,协调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经营主体,深入调研社会组织党建与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的差别与共同之处,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有所侧重、分类施策,才能做到胸有成竹、各个击破;只有注重方法,因地制宜、注重“小清新”,在教育、引导、组织、发动群众等工作中,突出服务群众生活工作,凝聚人才心智干事创业,提供群众欢迎的公共服务产品等多重功效,真正扎根基层、扎根群众,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跨越,才能受到普遍欢迎。 “有效覆盖”恰到火候,党组织作用发挥应到位而不越位。社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自治“两手抓”,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因此,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难题,不遗留死角:哪里群众基础薄弱,就强化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哪里有人浮于事、偷工减料的“造假行为”,就追究问责有关责任人;哪些社会组织党建缺乏经验与动力,就加大联络沟通与业务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另一方面,不能照搬照抄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验,依照行政命令下文件、定政策、开大会、发通知等,违背规律、超越职权的大包大揽、横加干涉只会帮倒忙,瞎添乱;倒不如立足自身职能,联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力量,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服务社会组织决策运营、维护员工权益、放大党在基层的政策红利等,释放最大活力与“正能量”,真正找准社会组织发展壮大与党组织有效覆盖的“最大公约数”。(刘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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