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并指出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种类多、范围广,吸纳社会就业一千多万人,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地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相对薄弱,规模小、党员少、经费不足、无场所等问题客观存在。因此,加强社会组织的党的建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优化自身建设、引领正确航向的关键环节。社会组织在我国生长发育的时间相对较短,社会各界对其认识尚有不足,在处理眼前困难与长远目标、生产主体与市场的关系、核心价值观和多元价值取向选择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和困扰。十八大之后,党十分重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发布文件、提出要求,并内外结合借鉴,作出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决定。站在全面、发展的角度看问题,社会组织的前进离不开党的思想路线的指引,离不开党组织的掌舵领航,更离不开党员干部带头打好攻坚战。在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唯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党的引领,注重协调推进、高效规范和有序发展,才能更好地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发挥作用。 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推进工作覆盖、落实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目前社会组织多实行以章程为核心的会员制,会员多为兼职,而党员关系多数在其行政或企事业单位,党员数量不稳定,水平参差不齐。改进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旨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广大群众诉求的有序表达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提供载体。通过扩大工作的覆盖面、设置专职的党组织成员和完善社会组织的党建管理体制,将社会组织培育成为党领导下的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力量。社会组织为践行群众路线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为与群众“架起连心桥”和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创造了条件。党的群众工作,是通过多个渠道、多个角度、多个方面和多种形式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亿万人民自觉行动的“大群众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各项大政方针,离不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突破、新面貌、新跨越。 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发挥职能优势、凝聚各方力量的核心所在。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强调:“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党和政府不可能将全部社会事务纳入管理范围,特别是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群众工作需要引导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社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新的依托,是党建工作的新的研究领域,应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助手作用,灵活多样地开展组织活动,把党的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社会组织在抓组织建设、教育管理和活动创新等方面,有很大的潜力,同时能有效地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专题报告和公益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创造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维护群众权益、创新服务形式的必然要求,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将会对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产生深远影响。在新时期,只有抓好党建工作,加强督察、推动落实、循序渐进,才能营造社会组织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四个全面”和伟大中国梦创造条件。(乔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