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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举办鄂尔多斯市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班的预通知

时间:2015-10-23       来源:      作者:
 

全市各社会组织,各旗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执行要求》(内民政发〔2015〕66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5〕65号)精神,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决定举办全市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训人员为各旗区登记机关分管局长、工作人员,市本级社会组织及旗区社会组织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

  培训班名称:鄂尔多斯市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班;

  培训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或康巴什新区;

  培训内容: 1.购买服务政策法规解读

  2.2014年购买服务案例分析

  3.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注意事项

  培训时间:为期一天,预定于11月1日—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本次培训不向参训社会组织人员收取培训费、食宿费。

  2.本次培训列入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范畴,培训之后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参训人员须提交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3.各旗区社会组织参加培训人员由旗区民政局负责汇总上报,市本级各社会组织直接上报。

  4.各单位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回执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报至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5.请各旗区尽快组织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报名表后,准备申报材料。

  联系人:高永强  电话:8588236(传真)  13284847798

  邮箱:smgb123@163.com

   

  附件:培训回执单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15年10月 23日

   

 

附件1:2614475698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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