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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社会组织信息-2015年第三期

时间:2015-02-0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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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三期(内部交流) 

   

  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编      2015年1 月30日

                                                                        

  【本期主要内容】

  ◎社会组织关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中)

  ◎中心动态——我中心整理规范全市社会组织档案

  ◎全市社会组织动态——购买服务项目培训会在康巴什举行

  ◎全国社会组织资讯——天津首次举办女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

   

  
             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地址:康巴什新区CBD-T5-901室

        网址:www.ordosshzzfwzx.com

        邮箱:ordosshzzfwzx@163.com

        电话:0477—8396927  0477—8396928 

        微信公众号:ordosshzz

 

 ——社会组织关注——

  (接上期)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三章 购买内容及指导目录

  第十二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政府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事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

  财政部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服务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一)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技术性服务。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五)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六)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第十五条 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应当实施购买服务。

                第四章 购买方式及程序

  第十六条 购买主体应当根据购买内容的供求特点、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第十七条 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购买主体应当在购买预算下达后,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

  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购买内容、规模、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等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并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需求特点,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形式。

  合同应当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条 购买主体应当加强购买合同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

  第二十一条 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转包行为。

  第二十二条 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当及时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依据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连载中)

  ——中心动态——

  我中心整理规范全市社会组织档案

  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作用,近期,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市民政局民管科的指导下,进行全市社会组织的档案规范整理。

  此次规范化整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主要从登记证号、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等来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对发展我市社会组织事业有重要支撑作用。(雷赛娜)

  ——全市社会组织动态——

  1.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民政厅购买服务项目培训会暨启动仪式举行

  1月23日,我市在康巴什新区滨河街道宁馨社区举行了市社会组织承接民政厅购买服务项目培训会暨启动仪式,自治区民管局副局长,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副局长、民管科科长,东胜区、伊旗、康巴什民政局负责人及我市参与购买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民管局副局长就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方案设置、服务对象、资金运转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市民政局副局长介绍了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康巴什至善社工协会和东方胜儿童潜能培训中心代表社会组织做了典型发言。

  照片 454

  2014年自治区民政厅安排40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除自治区本级承接70万元购买服务外,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全区66家社会组织承接了这次购买服务。其中,我市由35个社会组织承接了164万元的购买服务项目,分别为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文化宣传和社会组织宣传、社工人才培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项目,通过这些项目培育和扶持了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激活社会组织的活力。(高永强)

  2.东胜区大学生创业园慈善馆成立 

  1月18日,大学生创业园慈善馆在东胜区大学生创业园正式挂牌成立。该慈善馆是东胜区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者们在东胜区义工协会和大学生创业园的支持下成立的,旨在通过这一平台,回馈社会、奉献爱心,同时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行列,传递正能量。

  据了解,大学生创业园慈善馆为方便市民捐赠物品,实行全天候开放,目前慈善馆接受新旧衣物、学习用品、书籍、电脑和学习机等物品捐赠,同时为无劳动能力人群的手工作品进行义卖。(池小花  尚艳 )

  3.“纸·上”当代艺术邀请展开展

  

  由市委宣传部、文化局,东胜区委宣传部、文化局,鄂尔多斯当代艺术中心与深圳罗湖美术馆联合举办的“纸·上”当代艺术邀请展,于1月23日在鄂尔多斯当代艺术中心开展。

  本次展览为期一个月,共展出国内近50位当代艺术家的200多幅实验性作品。 作为鄂尔多斯当代艺术中心的首个展览,本次展览为广大市民带来了全新的文化体验。( 邱岳 )

  4. 伊旗举办公益创投项目分享会暨第二届公益创投项目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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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伊金霍洛旗公益创投项目分享会暨第二届公益创投项目发布会在纳林高勒社区二楼伊金霍洛旗社会组织双孵化园举行。活动由伊旗委组织部、民政局主办,委托伊旗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承办。

  活动伊始,第一批公益创投项目负责人与参会人员分享了自己负责项目的经验与不足;主办方还为优秀社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分享会结束后,在主持人的指引下公益创投项目发布会开幕。此次公益创投项目共提供300万元的项目基金,要求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实施后特定人群在精神和物质需求方面受益,项目的实施范围为伊金霍洛旗之内,项目的服务对象为伊金霍洛旗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和社会组织。

  此次公益创投活动吸引了伊金霍洛旗社会组织的踊跃报名参加,同时也吸引了东胜区和康巴什新区的社会组织热情参与。 (包建军)

  ——全国社会组织资讯——

1.天津:首次举办女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

为全面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现和调动各级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增强其活力,实施好首批妇女儿童公益创投项目,天津市妇联和天津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针对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举办了女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全市各社区及各区县的妇女工作负责人和各类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约2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2.陕西:加强青年社会组织建设

  陕西省民政厅、团省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青年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拟将培育职业化、专业化的青少年社工队伍。

  根据意见,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在青少年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辐射面的地区,以青春驿站为依托大力新建青年社会组织服务阵地。同时,以青春驿站为依托,社区联系点为延伸,一手抓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一手抓青少年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发展,形成“青年阵地(社区服务点)+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社工+青年志愿者”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调动专业人士、群众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3.内蒙古:加强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和居民自治为重点的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在1月22日召开的内蒙古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确定了2015年主要任务。今年,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将重点做好5个方面工作:加强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强以兜底线、补短板为重点的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加强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和居民自治为重点的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加强以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为重点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强以惠民殡葬改革为重点的社会公共服务工作。

  4.河南:开启2015年社会组织进社区服务活动

  2015年新年伊始,郑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集结部分社会组织,举行了社会组织“组团”进社区便民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据了解,此项活动会一直持续全年,计划要走进40个社区,使之真正成为广大老百姓的一道“家常菜”。今后,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还将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督促社会组织进社区开展服务更加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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